辽宁沈阳十年前盖章同意的养殖房,十年后却翻脸被指认定"违章"要拆除?法院:拆除通知违法!

2025-07-10 09:16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900-9881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胜诉判决

申请人:朱先生     被申请人:街道办事处     代理律师: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判决机关: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家住沈阳某村的朱先生早些年通过土地流转,从村委会手里接过了一片土地。当时村里说这地是养殖用地,适合搞特色种植,为了确认土地性质,朱先生特意跑了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一起给朱先生开了份《证明》,同意朱先生种植冬虫夏草并经营。有了这份 “官方认证”,朱先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他知道冬虫夏草对生长环境要求苛刻,东北的严寒必须靠封闭养殖房控温,于是紧锣密鼓地在外围搭建起可以随时拆卸的彩钢房,并办下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写着 “冬虫夏草养殖”。
 
接下来的十年里,朱先生一门心思扑在养殖上。冬天烧锅炉控温,夏天通风保湿,房里的虫草菌床换了一茬又一茬。街道的人来检查过好几次,从没说过房子有问题。朱先生甚至记得有次街道干部还笑着说:“老朱,你这虫草养得好,给村里带个头!” 那些年,养殖房里的温度、湿度计,和墙上的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一样,都是他踏实过日子的凭证。
 
2022年,自称是街道办工作人员上门给朱先生一张通知书,告诉朱先生的彩钢架是违章建筑,限三天内拆完,不然就只能强制拆除。朱先生觉得奇怪,这房子和营生都是经街道办同意盖的,一直合法养殖,怎么就违法了?这些都是朱先生整整十年的积蓄,一旦拆除,损失少说几十万。
 
更让朱先生想不通的是,通知书里说 “未经规划批准,违反当地总体规划”,可十年前盖房时,街道明明知情,还帮着出了证明办营业执照;说他 “违反大棚房整治方案”,可他的房子明明是正经养殖用的,从来没改做他用。走投无路的朱先生,在老乡的介绍下找到了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分析

北京创为律师团队接到委托后经过梳理案情与调查发现,朱先生案子的关键,就在‘程序’和‘依据’两个字上。
 
1、前后矛盾,行政行为失信街道明明出具证明同意养殖、认可土地用途,还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十年后却以 “未经批准” 为由认定违法,这本身就违反了行政行为的 “信赖保护原则”。
 
2、职权依据不足
街道说依据 “大棚房整治文件” 拆房,但这些文件只是规范性文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根据行政法规定,作出限期拆除这样的重大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授权,不能光凭 “上级文件”。
 
3、执法程序违法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必须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还要依法送达文书。但街道既没给朱先生辩解的机会,通知书也只是简单送达,根本没有签字确认,明显违反程序。
 
随后,北京创为律师团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决定如下

综上,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一)项之规定,判决 如 下 :
 
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事处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律师提醒

养殖场是不是违法建筑并非相关部门口头说了算,也并非一纸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通知就能认定的,而是需要进一步调查的。
 
所以,如果有当事人遇到相关部门只是口头说养殖场是违法建筑,且对自己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而没有进行调查的话,那么作出限拆通知书的行为是否合法就有待审查了。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您坚强的法律后盾。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900-9881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