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义务不履行可构成非法拆迁

2014-06-15 05:58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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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和补偿,对需要周转房的被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

 

第二,必须有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范围、期限内实施拆迁;

 

第三,在拆迁过程中,要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四,就拆迁事宜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书面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

 

第五,自觉履行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第六,接受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

 

第七,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拆迁协议的规定;

 

第八,依据国家的规定及拆迁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安置补助补偿费,周转过渡费等拆迁费用;

 

第九,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

 

第十,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不能提供拆迁安置补偿用房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第十一,拆迁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城市的整体规划;

 

第十二,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其他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才能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孤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才能拆迁;

 

第十三,委托具有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施拆迁的,应当将委托合同提请启发拆迁主管部门稚;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准。

 

三更半夜偷偷摸摸将被拆迁人的房产拆除,这属于非法拆迁的行为。一般来说,非法拆迁带有强制和黑社会性质,是拆迁人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拆迁对象的房屋拆除。被非法拆迁的受害者,多数会拿起法律武器,找拆迁律师帮助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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