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对拆迁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有何规定?

2014-04-15 15:15   作者:administrator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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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杜绝“人情风”,努力做到安置标准人人平等、动迁初末一个样,以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同时,要做到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及时到位,取信于民。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被拆迁住宅用房属于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包括不成套房),承租人享有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房的权利。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未按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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